西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西山区,隶属于云南省昆明市,是昆明城的西南部分。东与五华区、官渡区毗邻,与呈贡区隔水相望;南连晋宁县;西邻昆明市属安宁市、楚雄州禄丰县;北接富民县、五华区。西山区总面积881.32平方千米,其中山区面积660.49平方千米,占74.94%;坝区面积220.83平方千米,占25.06%。辖区有滇池湖岸线68千米。最高海拔2622米,最低海拔1731米。截止2017年,入驻企业2461家。西山区辖10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着彝、白、回、苗、纳西、壮、哈尼、傈僳、满、蒙古等25个少数民族。2017年,西山区常住人口78.4万。2017年全年,西山区实现生产总值(GDP)567.09亿元。辖区内有金马碧鸡坊、西山风景名胜区,聂耳墓、南洋机工纪念馆、观滇池日出、观太华寺、碧鸡玉兰园、千步崖蹬道和梁王避暑台遗址、龙门断崖和小石林等风景名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府下设昆明、昆阳等11个州县。昆明县乡村设置25里,其中的黑林里、沙浪里、班庄里、利一里、普坪里、石鼻里、高峣里等是今区域(指2004年区划调整前的西山区,下同)。